為進一步深化農村財務公開工作,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報送2016年農村財務公開工作情況的通知》要求,中山市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會計基礎工作,深入推進農村財務會計管理規范化建設,規范農村集體經濟財務會計行為,加快農村財務監管平臺建設,切實加大財政對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加大工作落實力度。 近年來,中山市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的精神,逐步加大對各鎮區農村財務會計工作的監督和規范化力度。各鎮區均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和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情況,相應出臺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票據管理、財務開支審批、會計檔案管理、民主管理財務公開、“一事一議”等適應地區實際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制度,通過這些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執行,保障了對農村財務實行有效監督,從而促使農村財務管理走上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軌道。
二是規范財會基礎工作,推進農村財務監管平臺建設。為了切實做好村級財會基礎工作,中山市各鎮區對村級組織的貨幣資金管理均嚴格要求,基本在銀行獨立開設了基本賬戶,嚴格控制現金支付的限額。在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下,充分保證了村級會計核算的自主權,同時配合審計和監察部門的工作,從各方面將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的工作到日常工作中。并統一建立了農村財務管理監控平臺,既可以更加規范農村會計流程又實現了鎮區的監督指導作用。在農村財會基礎工作中展現了統一會計核算方法,統一財務監督管理,統一公開內容、程序、理財管理的工作特色。
三是開展農村財會人員培訓,提高財務業務水平。監督鎮區負責組織本鎮區農村財務人員開展業務培訓。通過定期開展農村財務人員的后續教育和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了村級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為規范農村財務管理和提升農村財務公開質量打下堅實基礎。
四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推進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切實安排好財政經費推動基層服務平臺建設。中山市財政分三批下撥基層公共服務平臺補助經費共6670萬元,專項用于加大對村(社區)公共服務經費保障力度,確保村級基層組織正常運轉和履行職能的基本需要,推進鎮、村級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工作。
五是推進農村財務公開,提高質量,保證效果。為進一步加強農村財會監督管理,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完善農村財務監督及村務監督委員會機制是保障群眾知情權、監督權,提高財務公開質量的必要手段。根據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全面做好對本市農村財務公開工作,切實做到設施建設標準化,公開內容規范化,公開時間經?;?,公開形式多樣化,公開地點公眾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