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金融機構1551人次受處分
記者注意到,審計署還發布了工行、農行、中信集團3家金融機構201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公告。
對此,審計署金融審計司主要負責人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指出,審計發現,業務經營方面的問題主要包括:違規向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或實際承擔融資平臺功能的企業,向高污染、高耗能企業,以及向土地儲備中心、“四證”不全的房地產企業提供新增融資等;違規向不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貸款、辦理票據貼現、黃金租賃等業務;虛增存款規模、違規設立時點性存款規模考核指標等;違規同業發售、調節收益、向不符合條件客戶提供融資以及借助信托等通道將理財資金違規投資本行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等。
而在風險管控方面,信貸管理中存在資產風險分類不夠準確、地域性“擔保圈”、行業過度授信等風險問題;部分貸款或投資項目面臨風險;部分理財資金投向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境外分支機構未采取有效匯率風險防范措施形成不良資產;子公司引入的擔保機構被吊銷業務許可,以及未嚴格落實清理資金池、不得新增非標資產投資的監管要求、繼續以“非標轉標”方式新增低流動性資產等。
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廉潔從業規定方面,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包括:違規乘坐交通工具、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違規消費高檔酒水;管理人員兼職取酬或違規發放高管人員等薪酬獎金;購買購物卡、禮品等。
記者注意到,上述負責人表示,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3家金融機構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措施對發現的有關問題進行整改。需整改問題合計473個,已整改443個,整改中30個,整改率93.68%。同時,嚴肅追責問責。3家金融機構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根據具體違規情節與造成的不良后果嚴重程度,共處理責任人1551人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工行了解到,截至目前,審計指出的問題該行已全部落實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超過98%。其中,涉及的貸款已經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風險基本可控;涉及的財務收支問題進行了相應調整;針對經營管理薄弱環節,在完善相關制度、流程和系統設計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和強化經營管理,全面提高政策執行、風險管理和內控水平;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進行了責任追究。對于個別尚在整改中的問題,將持續加大整改力度,直至問題全部整改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