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開門紅”。歲末年初,保險公司的“開門紅”銷售大戰激戰正酣。而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開門紅”大戰增加了許多不確定性。
去年“134號文”對保險公司銷售業績的影響仍在持續,近日,保監會又啟動“治亂打非”專項行動,劍指人身保險銷售、產品、渠道等方面亂象。當“開門紅”遇上強監管,保險公司將交出怎樣的成績單?面對“開門紅”銷售的重重“套路”,消費者應如何選擇?
134號文影響下 “雙主險”成“開門紅”主流
“開門紅,全年紅。”作為保險公司沖擊全年業績的“首役”,“開門紅”在許多保險公司都承擔著全年40%以上的壽險保費目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自去年10月保監會《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即“134號文”)正式實施以來,多家保險公司對“開門紅”產品進行了調整。與以往相比,萬能險不再以附加險的形式出現,快速返還的產品也不見了蹤影。五年后開始返還的年金險與萬能險“雙主險”搭配成為今年“開門紅”產品的主流。
東北證券分析師張經緯指出,雖然“雙主險”的主流產品形態下134號文對理財屬性的保險產品收益影響整體可控,但必須客觀認識其對投保人流動性的影響,此外,近期市場理財產品收益率整體抬升,對 2018 年“開門紅”也構成一定程度的影響。
監管趨嚴 保險公司新單規模增長或受影響
相較于近期收益攀上5%的部分短期銀行理財產品,長期返還的保險產品難免面臨吸引力不足的窘境。保險產品銷售難度的加大加劇了銷售誤導隱患。近日,保監會在人身保險行業組織開展“治亂打非”專項行動,直指人身保險行業的銷售亂象、渠道亂象、產品亂象、非法經營等,重點整治誤導消費者、“存單變保單”、“長險短做”等問題。
“治亂打非”專項行動要求險企在2018年4月1日前完成自查整改,整改周期覆蓋了“開門紅”銷售的整個季度。中金公司分析稱,根據保監會公布的保險消費投訴情況,2017 年前三季度萬張保單投訴量位居前十的主要為中小保險公司。銀保渠道為主的中小壽險公司和不合規保險中介的誤導銷售、長險短做、套費等現象較為嚴重,因此預計以銀保渠道為主的中小壽險公司受影響較大。
中金公司還表示,“治亂打非”專項行動重點整治的誤導銷售、套費等問題在行業內較為普遍,此次嚴打力度可能較高,預計對上市保險公司新單規模增長帶來一定負面影響。
張經緯則指出,監管趨嚴之下,部分中小激進險企造成的銀保渠道惡性競爭亂象有望成為歷史,長期看利好行業健康發展,也有利于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亂象高發時期 保險消費者需警惕銷售陷阱
“開門紅”是保險公司一年中沖業績的高峰時刻,在此關鍵節點,“炒停”、夸大宣傳等各類營銷亂象層出不窮。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3日發布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在選購“開門紅”保險產品時,要謹防風險。
例如,有的保險銷售人員為了沖業績,利用活動炒作概念,以“即將停售”、“限時限量”、“產品打折”等概念向消費者推銷產品,利用消費者在信息不對稱、不透明情況下的盲從心理,誘導其沖動購買“開門紅”產品。保監會消保局提示消費者理性消費,不盲從、不跟風,根據自身實際需求購買保險,實現有效保障。
保險銷售人員為獲公司高額獎勵夸大宣傳的現象也需消費者警惕。保監會消保局相關負責人指出,對于分紅型、投資連結型、萬能型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消費者應了解以下內容:分紅保險未來紅利分配水平是不確定的;投資連結保險未來投資回報具有不確定性,甚至可能虧損;萬能保險最低保證利率之上的投資收益不確定;投資連結保險和萬能保險可能要收取初始費用、死亡風險保險費、保單管理費、手續費、退保費等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此外,保險公司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產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
保監會提醒,消費者購買保險時,一定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不盲目跟風沖動消費,根據自身實際需求,合理安排保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