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編者按:在距離支付牌照續展的緊要關頭,中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簡稱“中匯支付”)日前被中國銀聯通報。此外,中國銀聯還將通報直接抄報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
9月14日,中國銀聯爭議處理委員會辦公室給成員機構印發了關于《中匯支付差錯處理提供虛假材料的通報》。該通報內容顯示中匯支付在銀聯交易爭議處理問題事件占據較高的比例,主要問題出現在虛假商戶比例較高,偽卡交易猖獗而且占比高,偽造交易材料提交給銀聯爭議辦等方面。
“自2017年以來,中匯支付在差錯爭議環節所提供商戶入網以及簽購單等證明材料存在多類造假行為,且被退單及爭議數量激增,嚴重影響銀聯卡糾紛處置正常秩序,反映了其在業務運營及內控管理存在的較大缺陷。”通報稱。
資料顯示,中匯支付于2009年9月注冊成立,2013年1月獲得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務范圍為全國范圍內進行互聯網支付、銀行卡收單業務。此前,因重大風險事故嚴重違規造成重大損失,中匯支付于2016年1月5日被央行注銷互聯網支付許可,停止黑龍江、吉林、寧夏、甘肅、青海、新疆、西藏、海南、深圳、廈門、寧波、大連等12個省(區、市)的銀行卡收單業務。
梳理發現,2016年9月至今,中匯支付已收到央行方面的五張罰單,其中,2017年就收到3張。2016年9月5日,中匯支付廣西分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罰款11萬元,被罰原因是“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相關規定”。2016年12月29日,中匯支付湖南分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罰款9萬元,被罰原因是“商戶實名制度落實不到位,收單外包業務管理不力,未嚴格落實本地化經營管理責任,未自主完成受理終端主密密鑰灌裝”。
2017年3月15日,中匯支付福建分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5萬元,處罰款56萬元,被罰原因是“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2017年7月28日,中匯支付被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罰款3萬元,被罰原因是“未按規定設置、發送收單交易信息”。2017年8月16日,中匯支付湖南分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罰款3萬元,被罰原因是“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規定”。
中匯支付將在2018年1月5日迎來牌照續展大考,根據支付牌照續展規定,目前中匯支付已經進入牌照續展材料審核期。媒體報道指出,屢次被罰后,是否會影響續展還有待進一步觀察。不過,可以預見的是,央行對于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監管已經愈加嚴格,在今年6月底央行公布的“第四批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決定”中,就有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因多次違規開展業務,最終未能成功續展。
中匯支付遭銀聯通報 業務運營及內控管理存在的較大缺陷
據移動支付網報道,9月14日,中國銀聯爭議處理委員會辦公室給各成員機構印發了關于《中匯支付差錯處理提供虛假材料的通報》。該通報內容顯示中匯支付在銀聯交易爭議處理問題事件占據較高的比例,主要問題出現在虛假商戶比例較高,偽卡交易猖獗而且占比高,偽造交易材料提交給銀聯爭議辦等方面。
《通報》稱,差錯爭議處理機制是銀聯卡業務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是高效率、低成本處理跨行交易糾紛的有效手段,協作互信、流程規范是確保差錯爭議機制良性運作的重要基礎。
中國銀聯爭議處理委員會辦公室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自2017年以來中匯支付在差錯爭議環節所提供商戶入網以及簽購單等證明材料存在多類造假行為,且被退單及爭議數量激增,嚴重影響銀聯卡糾紛處置正常秩序,反映了其在業務運營及內控管理存在的較大缺陷。
《通報》顯示,截至2017年8月末,我部所受理境內爭議案件中有近半數被訴機構為中匯支付。僅2017年6月就受理針對中匯支付的爭議案件22宗,中匯支付在爭議應答中提供明顯偽造的營業執照、身份證件等材料,且造假手段多樣,例如,所提供營業執照與工商部門頒發執照版式明顯不符,執照所列商戶名稱與防偽二維碼掃碼結果完全不同,商戶與發證機關不在同一省份,身份證件與公安系統記錄不符,甚至在差錯爭議不同環節就同一商戶提供不同營業執照,影響極為惡劣。
截至2017年8月末,中匯支付涉及的欺詐類原因碼退單筆數及金額占其退單綜述和退單總金額72%和89%。非金機構中84%的偽卡欺詐退單交易及47%的風險商戶退單交易均來自中匯商戶。中匯支付超半數調單交易無法提供交易憑證,部分已提供交易憑證中存在明顯造假行為,極大抬高了糾紛處置成本,嚴重拖累了行業運作質效。
中國銀聯對中匯支付方面進行相關工作要求,主要為:制定差錯爭議整改措施,杜絕造假事件發生。系統性完善業務管理制度,建立合規長效機制。
中匯支付應針對所暴露的材料造假問題,逐一梳理、排查材料造假案件,定位造假源頭,明確造假責任人,制定差錯爭議業務整改措施,確保后續交易糾紛處置環節所提供憑證真實、準確,杜絕此類造假事件再次發生。中匯支付應于通報發出后一個月內將整改措施報送爭議辦,爭議辦將根據整改效果進行后續處理。
造假行為反映出中匯支付在商戶拓展、外包合作、憑證管理、風險防控以及差錯處理等環節潛在的一系列問題。中匯支付應建立業務合規長效機制,系統性完善內控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主體、健全內部審核、監督和問責機制,尤其在商戶真實性和憑證管理方面,進一步加強對商戶和收單外包服務機構的資質審查和管理,對于開展不合規業務,特別是提供偽造入網信息和交易憑證的商戶和外包機構,應及時清理、終止合作。中匯支付應于《通報》發出后一個季度內將相關機制和計劃報送爭議辦,并持續推進機制落地。
中匯支付近一年連收央行五張罰單
據統計,2016年9月至今,中匯支付已收到央行方面的五張罰單,其中,2017年就收到3張。
2016年9月5日,中匯支付廣西分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罰款11萬元,被罰原因是“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相關規定”。
2016年12月29日,中匯支付湖南分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罰款9萬元,被罰原因是“商戶實名制度落實不到位,收單外包業務管理不力,未嚴格落實本地化經營管理責任,未自主完成受理終端主密密鑰灌裝”。
2017年3月15日,中匯支付福建分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5萬元,處罰款56萬元,被罰原因是“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
2017年7月28日,中匯支付被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罰款3萬元,被罰原因是“未按規定設置、發送收單交易信息”。
2017年8月16日,中匯支付湖南分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罰款3萬元,被罰原因是“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規定”。
會否影響中匯支付續展?
中匯支付官網信息顯示,中匯支付創始人、董事長為尹宏偉,總部位于天津--環球金融中心,在全國各地設有分公司。是獨立第三方支付平臺,旨在深入B2C和B2B領域,為行業客戶快速準確定制支付解決方案,創新研發電子支付服務產品,推動各行業電子商務的發展。目前,中匯支付已經服務于航空票務、電子商務、教育外貿等行業客戶數千家。
2009年9月,天津中匯富科技有限公司注冊成立,2012年2月更名為“中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2013年1月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支付業務許可證”,2016年7月完成總額為9億元人民幣的A輪戰略融資。
中匯支付已于2016年1月5日被央行注銷互聯網支付許可,停止黑龍江、吉林、寧夏、甘肅、青海、新疆、西藏、海南、深圳、廈門、寧波、大連等12個省(區、市)的銀行卡收單業務。有媒體稱,主要是因為嚴重違規造成了重大損失,同時中匯支付也是受害者,被犯罪分子攻擊了系統,造成了大量的關鍵數據泄漏。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值得一提的是,中匯支付將在2018年1月5日迎來牌照續展大考,根據支付牌照續展規定,目前中匯支付已經進入牌照續展材料審核期。屢次被罰后,是否會影響續展還有待進一步觀察。
不過,可以預見的是,央行對于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監管已經愈加嚴格,在今年6月底央行公布的“第四批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決定”中,就有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因多次違規開展業務,最終未能成功續展。
在2016年8月召開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工作會議上,央行對外公布了關于非銀行支付機構的主要監管思路。其中提到重點做好對現有機構的規范引導和風險化解工作,防范出現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為底線;健全監管制度,強化監管手段,加大專項治理和執法力度,進一步提升監管有效性。對于長期未實質開展支付業務的支付機構,人民銀行將依法采取取消相關業務種類、注銷《支付業務許可證》等監管措施。對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支付機構,將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