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樂山電力(600644)近日發布2021年度報告,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571,148,042.20元,同比增長12.22%;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17,613,621.56元,同比增長14.71%。
報告期內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476,572,365.25元,截至2021年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1,719,859,771.18元。
2021年度,公司完成發電量54194萬千瓦時,比去年51114萬千瓦時增長6.03%;完成售電量375669萬千瓦時,比去年300468萬千瓦時增長25.03%;完成售氣量16614萬立方米,比去年15500萬立方米增長7.19%;完成售水量5454萬立方米,比去年4630萬立方米增長17.79%;電力綜合線損率5.48%,同比下降2.45個百分點;天然氣輸差2.12%,同比上升0.64個百分點;自來水綜合漏損率13.83%,同比下降0.08個百分點。
公告顯示,報告期內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報酬合計623.24萬元。董事長林雙慶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19.97萬元,董事、總經理喬向東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79.90萬元,總會計師游濤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69.91萬元,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王迅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69.91萬元。
公告披露顯示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根據中天運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2021年度公司合并報表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117,613,621.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431,926,643.21元,2021年末累計未分配利潤為-314,313,021.65元;其中母公司實現凈利潤161,527,288.25元,累計未分配利潤-695,240,405.64元,且盈余公積不足以彌補虧損,故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積金,不進行利潤分配。同時,本年度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資料顯示,樂山電力經營范圍是:電力設施承裝、承修、承試(三級);電力開發、經營,電力銷售,電力工程施工,本公司電力調度;電力銷售;房地產開發;銷售輸變電設備、電工器材、交流電動機、載波通信系統設備;公司管轄范圍內發供電電能計量裝置的檢定、校準;電力工程勘察設計;變電運維、光伏發電運維服務;綜合能源服務;能源互聯網、泛在電力物聯網技術研發及應用;污水設備及管道運維服務;燃氣安檢服務;限分公司經營住宿、中餐、卡拉OK歌舞、工藝美術品銷售、干洗、糖、煙、酒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