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我委會同中部六省和有關部門編制的《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會議指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是黨中央、國務院重大部署,對推動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支撐經濟中高速增長,具有重要意義。會議確定了以下重點任務:一是順應經濟梯度轉移趨勢,對接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積極探索產業轉移新模式,引導和支持東南沿海地區符合環保等要求的產業、國內外知名企業生產基地等向中部地區有序轉移。支持中部地區發揮自身優勢,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形成對全國經濟的重要支撐。二是全面推進對內對外開放,支持建設綜合保稅區等,加快復制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成果。完善“一站式”通關服務體系,提高對外開放水平。三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以科技、一二三產業融合帶動現代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提升新型城鎮化水平,加快城市群建設,提高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縣域經濟承接城市功能和輻射帶動鄉村發展能力。四是嚴格保護重點生態功能區,實施天然林草資源、濕地等重點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工程。五是全力脫貧攻堅,扶持革命老區振興和資源枯竭城市轉型。
2015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我委委托第三方對2009年出臺的規劃進行評估,委托研究機構開展《規劃》編制前期研究工作,深入中部六省開展調研,多次組織召開部門和專家座談會、開設網站社會專欄廣泛聽取各有關方面意見。在此基礎上,會同有關方面編制完成了《規劃》送審稿。下一步,待國務院正式批復《規劃》后,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和中部六省共同推進《規劃》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