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做好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農〔2016〕151號)下發后,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6〕84號),結合陜西省工作實際,省財政廳、省扶貧開發辦公室迅速行動,研究并下發了《關于做好涉農資金整合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陜財辦農〔2016〕170號),對省級各部門、各市、各試點縣開展涉農資金整合工作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對試點工作進一步部署。
一是進一步推進涉農資金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工作。省級要求結合2017年度專項資金預算提前下達工作,及時將整合范圍內資金項目審批權限下放,資金切塊下達到試點縣。確保分配給試點縣的各類整合資金不低于該項資金的平均增幅。
二是加快制定試點縣資金統籌整合使用方案。試點縣依據縣級脫貧攻堅規劃,制定資金統籌整合使用方案,年度整合計劃。
三是加快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并做好資金切塊下達銜接工作。要求試點縣加快制定資金管理辦法,規范和強化整合后的資金管理。
四是抓好試范帶動。在省政府確定的56個試點縣中選擇了20個縣為整合試點省級示范縣,帶動全省試點工作。
五是建立工作機制。建立聯絡員制、數據月報制、工作簡報、通報等制度,定期報送工作開展情況,促進工作深入開展,有力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