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精神,做好化解煤炭過剩產能驗收工作,確保如期完成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任務。近日,由兵團發改委牽頭,安監局、人社局、財務局、國土局等相關部門參加對2016年計劃退出的13處煤礦開展煤炭行業去產能驗收工作。
本次驗收分別由兵團發展改革委、安監局帶隊,逐師逐礦進行驗收。驗收小組將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驗收辦法》和《2016年兵團煤炭行業化解產能過剩驗收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標準,逐一核實地面生產系統拆除、井筒封閉及生產供電、供水停止情況,查看井口封閉標識牌、地面建筑拆除等情況;并聽取有關證照吊銷、職工安置、獎補資金使用及債務處置等方面的匯報,對煤礦企業提交的驗收材料進行查閱和詢問,認真填寫《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驗收意見表》。
驗收工作結束后,兵團將按照《國家驗收通知》要求,向國家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交兵團煤炭行業化解產能過剩驗收報告,迎接國家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驗收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