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農村低保五保標準,解生活之難。實現全面兜底保障,將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年人均3600元,年增長64%,實行動態管理和分類施保,確保“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截至目前,全縣共救助農村低保對象37.14萬人次,發放低保金8859萬元。將農村五保標準由2010年的年人均1200元提高到2015年的年人均2650元,年均增長24%,將集中供養的五保對象納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圍,自2016年元月份起,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由年人均2650元提高到年人均3600元,年增長36%,今年1-9月份已發放五保資金1932萬元。出臺《廬江縣五保供養對象長期醫療護理保障制度實施辦法》,由政府買單對全縣五保對象購買長期醫療護理保險,規定凡該縣五保供養對象在年度保險期限內,受到意外事故傷殘和意外事故死亡將可獲得保險公司賠償,住院可享受護理津貼,極大降低了五保供養服務機構風險,提升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保障能力。積極組織開展敬老院星級評定、購買公辦養老機構購買綜合責任險、敬老院助浴工程等,不斷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務水平。通過一系列舉措的有效實施,極大緩解困難群眾的生活之難。
二是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解治病之難。進一步完善了《廬江縣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對救助政策予以及時調整,滿足大病群體的需求;不斷擴大救助病種、范圍,提高救助標準,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納入救助范圍;資助重點救助對象、建檔立卡扶貧人口參加合作醫療;對重點救助對象年度救助限額內,住院政策內自付費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2016年以來,全縣共救助醫療救助對象6970人次、1024萬元。另外,該縣結合地方實際,創新實施《廬江縣特殊大病醫療補償救助的實施意見》,作為縣級一項自主實施民生工程,對患有慢性腎功能不全、白血病、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導致腎功能不全、肝腎等器官移植等特殊大病對象給予1-1.5萬元的一次性救助,同時提高此類對象的醫療救助比例,對可報費用扣除各類補償報銷后按90%進行救助,有效地緩解了困難群眾的治病之難。按照省級統一布置,對全縣戶籍,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6個月以上,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不分城鄉每人每月給予60元護理補貼,截至目前全縣13665名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金于每月底按時打卡發放到位,發放總額達723.7萬元。
三是發揮臨時救助的補充作用,解救急之難。為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該縣創新臨時救助模式,整合救助資金,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將臨時救助下放至各鎮救助,救助資根據救助人口數統一撥付救助資金,各鎮均建立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通過社會救助中心受理各項業務,完善“救急難”工作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和社會力量參與機制,突出救助全覆蓋,不斷提高救助效率;今年突出救助標準和救助時限,重新修訂完善了臨時救助制度,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嚴重困難的家庭給予城市低保標準2-6倍的救助,縮短救助時限,按月社會化發放資金,特殊情況先救助后補辦手續。今年以來,共救助1416人次,發放救助資金169.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