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
買二手房不成被詐騙
去年12月,王原(化名)打算在豐臺區珠江駿景園小區買套二手房,他和家人來到小區附近的房天下西羅園珠江駿景店了解房屋在售情況。
房天下的房產經紀人王某熱情地接待了王原一家人。經過挑選,最終王原看中了珠江駿景園北區的一套二手房,王某幫忙聯系了房主,雙方約定12月14日下午看房。
“這個房子在樓王位置,樓層好,裝修也不錯,下午看的房子當天晚上就簽了合同。”王原說,雙方商量好價格,當天晚上以485萬的價格簽下了這套約135平米的房子,并給了房東20萬定金。王原和房主吳某以及中介房天下,分別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房產經紀合同等。
按照合同,如果一切進展順利,今年1月31日房屋就應該過戶給王原。“簽合同后,購房資格很快就通過了審查,但是房屋核驗卻遲遲下不來。”
王原后來從中介口中得知,第一次房屋核驗沒通過,房主吳某又拿了一個新的房產證才通過。因此房子一直拖著未過戶,一直拖到了3月份。
就在約定的過戶日期3天前,王原卻等來了晴天霹靂:房屋被溫州一家法院查封,這意味著該房子將無法完成過戶。王原緊急聯系房主吳某,吳某并沒有答復,后來不再接電話。
王原和房主吳某簽訂的“北京市存量房房屋買賣合同”顯示,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平安銀行,抵押金額為310萬。該房屋的抵押,甲方也就是原房主應在1個月內辦理解抵押手續。王原說,簽合同時知道房主在平安銀行有貸款,“一般房子在銀行有一次抵押很正常,房主說和親戚朋友們借點錢,把銀行的貸款還了就能解抵押”。
王原輾轉聯系上申請查封房子的債主,溝通之后才知道這套房子還存在“二次抵押”,吳某欠他人550萬元,把房產證抵押給了債主。這次房屋被法院查封,就是由該債權人起訴吳某后申請法院的財產保全。“你看到房產證了嗎?房產證在我手里,你不可能看到。”債主的這句話讓王原意識到,在簽合同時,吳某出示的房產證可能是假的。
“簽合同后,購房資格很快就通過了審查,但是房屋核驗卻遲遲下不來,等了很長時間。”王原后來從房天下的房產經紀人處得知,第一次房屋核驗沒通過,等了一段時間,房主吳某拿了一個新的房產證才通過了房屋核驗。
王原了解情況后,3月份到豐臺公安分局報警,稱吳某使用假房本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近日,記者從豐臺公安分局獲悉,經過警方調查取證,已經將房主吳某抓獲,吳某因涉嫌合同詐騙已被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