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推進新型鎮化建設的要求,保障新型城鎮化建設發展的資金需求,宿遷市結合當地實際,多渠道籌集資金,努力構建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
一是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各級政府把城鎮化建設中涉及的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民生資金優先列入年度預算,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積極爭取上級政策和資金支持,進一步加大對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投入。建立財政對農村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確保財政支農資金只增不減。
二是加大投融資力度。科學編制政府投融資計劃,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其他商業性金融機構貸款,為城鎮化建設提供期限長、利率低的建設資金。探索有利于加快城鎮建設的融資方式和平臺,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改變小城鎮建設資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為主的單一格局。向融資平臺注入相關資產,開展實體化運作,不斷提升融資能力。充分發揮政府投入對社會資本的杠桿撬動作用,努力形成政府推動,多元投資,市場運作的多元化投融資體制。
三是充分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理順市政公用產品和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放寬準入,完善監管,營造公平競爭環境,著力拓寬民間投資領域。落實“非禁即入”投資政策,鼓勵通過PPP、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基礎設施項目。支持鎮(街道)、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自有資金直接投入或社會資本投資等多種方式,參與供水、燃氣、環保等基礎設施和城鎮公共服務項目建設。鼓勵保險資金等參與具有穩定收益的城鎮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運營。
四是積極探索適合農村特點的擔保抵押方式。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縣域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大力發展各類信用型、商業型和互助型擔保機構,支持發展擔保和再擔保機構,支持取得授權的地區探索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土地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林權、大型農機具等抵押融資服務。推廣實施“行業協會+聯保基金+銀行信貸”、“龍頭企業+種植基地+行社聯合+財政貼息”等融資新模式,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鎮村建設的資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