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堅持部門協作機制。建立土地出讓收支信息共享制度。區財政局明確專人負責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相關事宜,加強與市區國土及市財政的聯系,詳細掌握每一宗出讓土地的預儲備、招拍掛及成交情況。
二是堅持資金收繳程序。土地出讓金收取實行“票款分離”,土地出讓成交后,出讓單位拿到市國土部門開具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將土地出讓金繳入市財政國庫。區財政根據區級繳庫數據定期與市財政部門對帳,確保各類據準確無誤。
三是堅持資金計提標準。嚴格按上級文件規定提取各項專用資金,并分科目核算。嚴格落實各按土地出讓凈收益10%的比例分別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教育資金及廉租住房保障金。
四是堅持資金支出審批機制。支出一律通過地方政府基金預算從土地出讓收入中安排,并明確具體支出項目和預算科目,全面實施“以收定支”管理,使用安排主要用于收儲、補償、土地開發支出等各方面的需要。
五是堅持從嚴監督檢查。結合東營區實際,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各項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政策,切實維護政策的嚴肅性。加強土地出讓金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于違反規定拖欠土地出讓收入、未及時足額繳納土地出讓收入等行為,嚴格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