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組織領導領導。市財政局和地稅局加強合作,成立資源稅改革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明確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按照《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任務分解表》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情況,倒排工期,扎實做好改革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是加強宣傳指導。為確保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工作順利推進,及時組織資源稅改革征管準備工作培訓和金稅三期系統新版資源稅申報測試培訓,印制宣傳冊1000份,下發各種政策文件和培訓課件,為資源稅開征打牢基礎。
三是完善征管辦法。由于鐵礦石資源稅,在測算時已考慮減征因素,實際征收時不再執行減按40%的規定稅額標準征收;水泥生產企業統一按水泥售價的15%作石灰石資源稅計價征稅;地下熱水按地熱類征收資源稅。
截至8月中旬,63戶涉及資源稅的企業,共計繳納資源稅47.3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