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2016年春季學期免收學雜費補助資金發放工作,該縣財政局會同縣教育局,對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春季學期收費及在校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顯示,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均能按縣物價部門核定的項目和標準進行收費,并相應減收學生學費,有部分學校學費減免金額已大于省規定的應減免金額。
據統計,2016年春季學期,全縣民辦中小學共32所,學生共計39155名,其中小學24378名,初中14777名。根據相關文件精神,該縣對民辦學校免收學雜費補助標準為:小學200元/生/年,初中300元/生/年,縣財政及時安排補助資金465.4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