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日前表示,高校和公立醫院將探索取消事業單位編制,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的用人機制,繼續擴大聘用制度推行面。(人民日報)
擬取消高校、公立醫院的事業單位編制,是最近的熱門話題,有叫好的,有質疑的,甚至還有人說此舉是“拍腦袋”決策,紛爭之中暴露出諸多擔憂。
“看病難,上學難”的問題是否會更加嚴重?取消了高校、公立醫院的事業單位編制,表面上看是在去除“蚜蟲”,實際出現的情況也許是,沒有了“事業單位編制”這個吸引力,好老師,好醫生,都會被某些私立學校私立醫院挖走,在相互“挖墻腳”的過程中,工資待遇就是“殺手锏”,只有推出更高待遇作籌碼才會在爭奪人才的競爭中勝出,而高待遇的代價最終會轉嫁到公眾身上,這是否意味著“看病難,上學難”的問題會雪上加霜?
凡進必考是否就此終結?要獲得事業單位編制,就必須通過考試,既然沒有了編制,還需要嚴格統一招考嗎?改為聘任制,這無疑給所在單位決策人很大的裁量權,這是否意味著用人問題會出現近親繁殖?諸多問題,加重了民眾的焦慮感,有些擔憂也許是多余,但應做好宣傳工作,有些擔憂不無道理,需要給出合理解釋。
確切講,取消高校、公立醫院的事業單位編制,探索“公益”和“市場”兩條腿走路,是與“國際慣例”接軌,是高校、公立醫院健康發展的大方向,意義重大,但在探索過程中,如何消除民眾的擔憂值得關注,因為,光是改革的出發點好還不夠,還需要改革的效果好,在沒有經過充分的試驗并且取得成熟經驗的基礎上,就不必忙于“攤大餅”,如果高校、公立醫院取消事業單位編制的改革導致公益和監管弱化,就背離了改革的初衷。(黃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