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規模化種植補貼。由種植主體申報、鄉鎮(街道)審核、農業部門復核,單一主體種植小京生花生10畝以上的,給予每畝350元的補貼;對在果園、桑園和幼疏林地間作套種小京生花生10畝以上,且比例達到50%以上的,給予每畝180元的補貼。
二是實用技術示范推廣獎勵。每年由農業部門組織評選小京生花生種植示范村2個、示范基地5個,由鄉鎮(街道)落實示范戶50戶,分別給予一次性2萬元、1萬元、1000元的獎勵;對示范村內連片種植花生區域開展基礎設施建設的,經農業部門立項,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50%以內給予補助,單個基地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
三是“機器換人”獎勵。對生產基地(企業)購買種植、采收、清洗、烘干設備的,給予設備額40%的補助;對重點加工企業添置全自動炒制加工流水線的,經審核給予全套設備總額40%的補助,以上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改善生產設施、設備和環境條件,達到小京生花生標準化加工廠建設標準的,給予一次性每家5萬元獎勵。
四是市場拓展品牌宣傳獎勵。鼓勵企業外拓市場,對網上銷售達到一定規模的按縣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給予獎勵;對重點企業將小京生產品打入超市、商場銷售,年度銷售額在1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5000元以上不同等次獎勵;安排20萬元資金,用于“新昌小京生”品牌宣傳、展示展銷、優質農產品評比及其他各類促銷活動;對獲得全國、省級農產品(食品)展示展銷會、博覽會金獎的產品,給予每只產品一萬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