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擴大再就業。鼓勵以創業帶就業提高有就業意向的城鎮就業困難群體的再就業及創業能力。2016年,擬為400名就業困難人員發放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為3500人開展職業技能提升機創業培訓。
二是完善社會救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全力保障全市1.7萬低保五保對象基本生活。2016年城鄉低保標準將達到每人每月560元和333元,五保集中和分散供養標準達到每人每年8300元和4700元。
三是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特大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應急保障機制,加強救災資金監督檢查。不斷完善臨時救助制度,解決一些遭遇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群眾救助問題,不斷提高困難群眾醫療救助水平。
四是認真落實特殊群體保障政策。確保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金、義務兵優待金和軍休干部死亡撫恤按時發放。落實優撫對象撫恤及生活補助、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隨軍家屬生活補助等提標政策,不斷完善撫恤定補優撫對象醫療補助分級負擔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