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鐵總和各地方鐵路局關于固定資產盤活的調研和嘗試就未曾間斷。據媒體報道,8月5日,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在出席某論壇時表示,最近由國土資源部、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原鐵道部共同起草的《關于支持鐵路站場土地綜合開發》的文件已經成型,并已由國務院下發出臺。
胡存智指出,對軌道交通站場上蓋和附近的土地進行城市的綜合一體開發,以及鐵路交通土地開發能形成綜合開發新型城鎮的格局,這些方向,國土資源部會給予大力支持。
本報記者從投資機構獲得的研究報告認為,鐵總作為國家授權投資機構,其原鐵路生產經營性劃撥土地,可采取授權經營方式配置,由鐵總依法盤活利用。軌道交通站場上蓋和附近的土地進行城市的綜合一體開發,這也是未來城鎮化規劃和建設中必須加以考量的一個重要因素。
鐵總原則要求土地開發“一局一主體”,亦即一個鐵路局下面設置一個地產置業集團公司,這個公司可以是以前的地產經營公司或多經公司兼并組合,也可以是新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