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新國九條”精神 或成同類事件處理樣本
歷年來,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情況屢見不鮮,公眾投資者損害賠償一直難以妥善解決。投資者走民事訴訟途徑往往存在耗時長、成本高、舉證程序繁瑣、覆蓋面窄、訴訟結果不確定等諸多因素,最終獲賠情況不甚理想。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新國九條”),指出要堅決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和投資者損害賠償救濟機制,完善投資者保護組織體系。在“新國九條”精神指導下,海聯訊專項基金在機制、流程等方面做了諸多創新,強化了責任自負,多元化救濟等原則。
首先,本次基金由主要股東自行出資設立,不影響上市公司財務情況,不僅保證公司資產的完整性,更符合“責任自負”原則。其次,此次基金形成了和解、調解、仲裁、訴訟四種解決方案, 豐富了糾紛解決渠道。投資者如接受補償,即與基金出資人達成和解;如不接受補償,可向專業的證券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在達成仲裁條款后向約定的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此外,投資者也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值得一提的是,在具體的算法選擇、公式參數和細節設定等方面,基金均做了合理的、可為投資者帶來更優補償結果的安排。
此次基金充分考慮了海聯訊上市以來的二級市場走勢,按照與股票買入時點最接近的揭露日或更正日及其所對應的基準日來計算補償金額,按照該算法,結合海聯訊先跌后漲的走勢,部分跨期持有的投資者有可能獲得高于實際虧損金額的補償金額。而且算法中的傭金費率也是按照目前3‰計算,而目前行業標準已降至萬三以下。
業內人士表示,海聯訊補償基金的設立和順利運作,將有利于證券市場民事責任主體主動賠償機制的常規化、制度化,也將為中國證券市場民事侵權主體主動賠償機制的建立開創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