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深交所向深圳市翔豐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翔豐華”)監事陳實下發監管函,原因是因為母親短線交易公司股票。
監管函指出,陳實作為翔豐華監事,陳實母親李娜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1月18日期間累計買入翔豐華股票1.15萬股,成交金額62.20萬元,累計賣出翔豐華股票1.15萬股,成交金額64.11萬元。上述交易構成《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短線交易。根據監管函提供信息,翔豐華監事陳實母親通過短線交易翔豐華股票,3個月時間獲利1.91萬元。
監管指出,陳實作為翔豐華監事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4條、第2.3.1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3.8.1條的規定。請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深交所提醒,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前述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合規買賣股票。
翔豐華官網信息顯示,深圳市翔豐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2日,位于寶能科技園,是專業從事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是鋰電負極材料專業供應商。Wind數據顯示,截至3月22日收盤,翔豐華小幅上漲0.75%,報41.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