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ST科迪收到深交所關注函,深交所對ST科迪“盈利175.15萬元至1751.48萬元”修正為“虧損11億元至虧損11.25億元”表示高度關注,并要求ST科迪補充說明以下事項:
1.《公告》稱,你公司業績修正的主要原因系對控股股東占用資金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和對對外擔保計提預計負債。根據你公司此前披露的公告,控股股東資金占用和對外擔保事項在2021年1月31日前均為已知事項,請你公司補充說明未按本所《股票上市公司規則(2020年修訂)》和《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相關要求及時修正業績預告的原因。
2.《公告》稱,報告期你公司對控股股東占用的18.65億元資金計提資產減值損失9.33億元,計提比例為50%。請你公司補充說明上述計提比例的確定依據及合理性。
3.《公告》稱,報告期你公司對對外擔保計提預計負債2.72億元。請你公司補充說明上述對外擔保事項的明細,預計負債計提金額的確認依據、方法及合理性。
4.你公司認為應予說明的其他事項。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在2021年3月8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并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河南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同時,提醒你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損失不能免除你公司控股股東歸還占用資金的義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規定,誠實守信,規范運作,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