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向日葵發布公告,公司收到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送達的《執行決定書》,申請執行人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鄭州百年置業有限公司與公司產品責任糾紛一案,向日葵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故公司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消費。
被凍結銀行賬戶基本情況如下:
公告顯示,向日葵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原因為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鄭州百年置業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公司貨款,公司通過法律途徑進行了貨款追索,之后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鄭州百年置業有限公司訴公司產品責任糾紛,并向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公司給付損失810.39萬元及相關利息。公司未履行上述損失賠付義務,主要是由于與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鄭州百年置業有限公司存在互負到期債務之如下事實,同時公司對于對方要求賠付的案件仍在向河南省高院申請再審。
向日葵披露,自2018年開始,向日葵通過強制執行的方式從鄭州百年置業有限公司、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處獲得執行款共計255.2萬元,截至2021年2月23日,鄭州百年置業有限公司、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仍拖欠公司執行款本金620萬元,利息罰息890.87萬元,共計1510.87萬元(最終以法院執行為準),該金額已經遠遠超過上述執行凍結款810.39萬元。
向日葵認為,上述銀行賬戶被凍結對公司的正常運轉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但未對公司整體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