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17日原則審議通過了《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文件不僅要求政務公開覆蓋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還強調要擴大公眾參與、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
據北京市政府辦公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出臺的文件細化了重大突發輿情聯動處理機制的具體要求,對政策解讀材料的公開時限、重點職能部門新聞發布次數等都提出了量化要求。
根據該《意見》,北京市將完善重大輿情會商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溝通協調,形成輿論引導合力。加強突發事件信息發布,負責處置的地方和部門是信息發布的第一責任人,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布后續信息。對重大輿情回應不及時、不主動、不準確并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加強情況通報和問責。同時,政府部門還要加強政策解讀,相關解讀材料應在文件公開后3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和媒體發布。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定期帶頭宣講政策機制,發揮好行政機關負責人“第一新聞發言人”作用,發改、教育、環保、民政等民生及社會關注度高的部門原則上每季度舉辦新聞發布會不少于兩次,主要負責人每年參加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不得少于一次。
該《意見》待北京市委常委會審議后印發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