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 (記者 何小敏) 廣州市原副市長曹鑒燎腐敗案關鍵人物之一、廣州市龍洞龍匯實業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樊志華,向曹鑒燎行賄價值千萬元的別墅,獲得大量工程項目。近日,廣東高院終審維持深圳中院一審判決,以行賄罪判處樊志華有期徒刑5年6個月,扣押在案的900萬元贓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獲領導“關照”承攬多項工程
據法院查明,樊志華于上世紀80年代在廣州市天河區沙河鎮經營土石方工程生意的過程中,認識了時任沙河鎮黨委書記的曹鑒燎,兩人互有來往且關系日漸密切。1996年至1999年間,樊志華為了承攬沙河鎮政府發包的工程項目以及和沙河鎮政府下屬企業開展商業合作項目,多次向歷任廣州市天河區委常委兼區政府副區長、天河區委副書記兼區政府區長、天河區委書記的曹鑒燎請求提供幫助。曹鑒燎接受請托后,又要求時任沙河鎮黨委副書記、鎮政府鎮長的何繼雄為樊志華提供幫助。
在曹鑒燎和何繼雄的幫助下,樊志華以其掛靠的廣州市天河區沙河建筑公司的名義,先后承攬并完成了沙河鎮政府發包的宏圖工業園(即小新塘工業園)土石方工程、春崗山土石方工程、廣汕路三寶墟沙河教師新村住宅工程、天河區長興路市政道路工程,還以個人名義與沙河鎮政府下屬企業廣州市沙河經濟發展總公司簽訂了合作開發岑村火爐山約195畝土地的協議。
為“感謝”領導賄送汽車別墅
為感謝何繼雄并希望其進一步提供幫助,樊志華于1997年7月出資購買了一輛價值人民幣39萬余元的豐田佳美小汽車送給何繼雄,何繼雄將該車登記在其妻妹邱某名下后由自己實際使用。
而為了感謝曹鑒燎,樊志華于1998年5月以按揭方式購買了位于番禺區祈福新村豪庭西路的一幢價值983萬余元的別墅,并將該別墅送給曹鑒燎。在裝修完畢并還清貸款后,樊志華于2003年前后將該別墅交給曹鑒燎實際使用。據曹鑒燎稱,他一般周末會到該別墅小住。尤其在2005年,他經常帶情人盧某到此居住。
2005年9月,樊志華按照曹鑒燎的要求,與曹鑒燎妻弟曹某一起辦理手續將該幢別墅過戶至曹鑒燎岳母梁某名下并收取曹某支付的50萬元。2009年12月,曹鑒燎指使曹某將該別墅出售得款1770萬元。2013年8月,獲悉紀檢機關正在調查自己的曹鑒燎,通過他人退還樊志華850萬元。同年10月,因獲悉紀檢機關正在調查曹鑒燎,擔心牽涉到自己的何繼雄通過其連襟袁某退還樊志華40萬元。
上訴求緩刑被駁回維持原判
2014年1月26日,樊志華在省紀檢掌握到該別墅曾由曹鑒燎岳母梁某持有且系其轉讓的情況下,主動交代了其向曹鑒燎賄送別墅及向何繼雄賄送汽車的事實。同年3月7日,廣東省檢察院立案偵查樊志華涉嫌行賄一案。期間,樊志華退繳贓款900萬元。
鑒于樊志華有自首、退贓等情節,深圳中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6個月。樊志華提起上訴,請求從寬并適用緩刑,廣東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據報道,曹鑒燎被控受賄7600余萬元,于今年1月已在深圳中院受審。而何繼雄則因受賄,一審獲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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