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昨天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對6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奧特迅、零七股份皆因信披違法而受到證監會處罰。
根據證監會公布的處罰信息,在三宗信披違法案中,奧特迅未及時披露其董事長兼總經理廖某霞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信息,違反了《證券法》第67條的規定。
依據《證券法》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奧特迅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6萬元罰款。
除此之外,零七股份也曾因信披違法于2015年被證監會處罰,而證監會隨后通過對投訴舉報線索的核查,發現零七股份還有違規行為,公司還存在未依法披露子公司對外支付大額資金事項,未依法披露實際控制人練衛飛、控股股東廣州博融投資有限公司籌劃股權轉讓事項,以及未依法披露實際控制人練衛飛、控股股東廣州博融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輪候凍結事項的行為。
證監會認定,零七股份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信披違法。至此,深圳證監局決定責令零七股份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廣州博融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對練衛飛等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至20萬元不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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