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男子因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刑一年三個月
廣州日報肇慶訊 (記者于敢勇)肇慶市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正義肇慶”昨日發布消息稱,以“組織”名義給肇慶市人民檢察院寫信、欲敲詐政府千萬元的甘某,近日被法院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一年三個月有期徒刑。
2013年3月,甘某以圖財為目的欺騙聶某,讓他持聶某母親的身份證在肇慶市的德慶縣某銀行辦理一張銀行卡,然后以所謂“BBD678組織”的名義寫信給肇慶市人民檢察院,聲稱委托該院向肇慶市市長、肇慶市人民政府索取1000萬元,并要求在指定日期將錢匯入以聶某母親身份證辦理的銀行卡內。他聲稱若政府不按照要求付款,該組織將在肇慶范圍內制造爆炸性恐怖事件,并讓劉某將信從端州區帶到德慶縣寄出。
肇慶警方隨即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最終在甘某住處沒有查獲爆炸物,但搜查出了部分寫著“爆炸”等字樣的紙張。甘某落網后,拒不供認其書寫信件敲詐政府。
警方收集了幫助甘某寄信的劉某以及辦理銀行卡的聶某等證人的證言,并對勒索信件進行了筆跡鑒定,證實涉案的勒索信件為甘某所書寫。去年11月26日,肇慶市端州區檢察院對甘某提起公訴。經審理,日前肇慶端州區法院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甘某一年三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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