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3月1日(王艷龍)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1日通報中央電視臺報道大理“一日游”旅游市場相關問題處理情況:由大理州旅游發展委員會對大理任你游旅行社處20萬元罰款,吊銷大理三塔國際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吊銷委派導游何海超的導游證,并將何海超記入信用檔案。
通報稱,2016年2月29日,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新聞直播間、東方時空欄目以“變味一日游”為題,報道了通過記者暗訪發現大理“一日游”旅游市場存在“收客網點收費不開發票”“接待游客不簽合同”“導游強迫購物”“白族民居游客服務點虛假宣傳”等問題。新聞播出后,國家旅游局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大理州從重從快調查處理,并舉一反三,對旅游市場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對擾亂旅游市場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整治。
經調查,2016年2月22日下午,央視記者宋某、王某二人以游客身份在大理火車站附近的大理任你游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L-YN-00795)散客服務網點,報名參加大理“一日游”旅游活動。經詢問價格,宋某、王某表示該旅行社提供的“一日游”旅游線路產品報價偏高后,該旅行社散客服務網點工作人員便向宋某、王某推薦了大理三塔國際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L-YN-00335)包含購物內容的“一日游”旅游線路產品。經宋某、王某同意,該社散客服務網點工作人員便向宋某、王某收取了每人220元、共440元的旅游費用,并出具了蓋有“大理任你游旅行社”印章的收據。在游客提出需要開具正式發票及簽訂旅游合同后,工作人員以搪塞、推諉方式始終未出具發票、簽訂旅游合同。之后,在未征得客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大理任你游旅行社工作人員擅自將宋某、王某以散客拼團方式交由大理三塔國際旅行社接待。
按照大理三塔國際旅行社的要求,宋某、王某又與大理三塔國際旅行社簽訂了“一日游”旅游合同。根據合同約定,2月23日上午,大理三塔國際旅行社安排宋某、王某二人與其他游客組成的14人旅游團隊游覽了蝴蝶泉及洱海游船,下午游覽三塔公園及參加密支那翠寶玉石城、白子人家銀器店、段仕茶莊白族民居的購物消費活動。當日下午,在白子人家銀器店購物店游覽、消費后,大理三塔國際旅行社委派的導游何海超(導游證號:D-5329-001773)認為游客購物量少,便在旅游車上說出“如果游客不購物,會影響工作業績”、“一會兒下車配合支持我的工作”等話語,變相強迫、欺騙游客購物消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旅游部門決定對大理任你游旅行社收費后未出具發票的違法違規行為,轉交大理州稅務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查處;對大理任你游旅行社未經游客同意、擅自將宋某、王某轉交大理三塔國際旅行社接待的違法行為,由大理州旅游發展委員會對大理任你游旅行社處20萬元罰款,對該旅行社總經理字雪梅處1萬元罰款,該旅行社直接責任人員林艷萍、肖歡二人各處3000元罰款;對大理三塔國際旅行社委派的導游何海超變相強迫游客購物的違法違規行為,由大理州旅游發展委員會吊銷大理三塔國際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吊銷委派導游何海超的導游證,并將何海超記入信用檔案,自處罰之日起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導游證;對段仕茶莊白族民居服務人員故意夸大商品功效,作出引人誤解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轉交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查處。
云南省旅發委表示,下一步,將重點排查各類違法經營行為和侵害游客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托各州市設立的旅游市場監管綜合調度指揮機構,強化綜合執法、聯動執法,形成科學、高效的旅游市場綜合監管長效機制,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切實維護廣大游客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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