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禁毒大隊民警日前在工作中獲悉一條重要線索:一名男子準備從緬甸經保山市昌寧縣運輸一批毒品到四川省攀枝花市。得知該情況后,禁毒大隊立即安排民警前往設卡攔截嫌疑人和毒品。
2月20日下午15時40分許,查緝民警對一輛由臨滄鎮康開往昌寧的長途客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車上一名男乘客神色慌張,形跡可疑。經對該男子和隨身物品仔細檢查,未發現毒品。根據工作經驗,民警懷疑該男子極可能采取體內藏毒的方式運輸毒品,遂將其帶至醫院進行X光透視檢查,結果發現其體內有多個可疑物品。在之后的數日內,該男子共從體內排出經包裹的毒品海洛因117粒,計重600克。
經審訊,該男子交代了毒販以3萬元人民幣作為酬勞,雇用其將毒品從緬甸運往攀枝花的犯罪事實。
目前,該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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