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堅稱食物沒有問題 食物未留樣部門取證難
文/廣州日報記者曹菁 通訊員百關
為慶祝新居喬遷,清遠一市民在市區一家大酒店設宴20桌,不料事后約百名客人上吐下瀉。昨日,清城區食藥監局工作人員接報后到該酒店進行檢查,發現酒店并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對食物進行留樣。對此,食藥監部門已責令該酒店進行整改,并對事件做進一步調查。
花費2萬多請客 飯后百人“中招”
涉事的大酒店在清遠市區的營業規模不小,在當地頗具知名度。據報料人龍先生反映,2月18日晚上,他在市區的這家酒店設入伙宴,花費22000多元宴請了約200名親朋好友。飯后兩天,龍先生說陸續有親戚和朋友出現肚子不適、嘔吐等癥狀,粗略統計約有100人,部分需要入院接受治療。
龍先生表示,散席之后,當天下午一些人出現嘔吐的情況,到當天深夜,不適的人數更多。宴席次日,龍先生的身體也出現了嘔吐等不適的狀況。他從微信上得知,有不少參加宴席的親朋好友“中招”。2月20日,龍先生陪同一名19歲的親戚打吊針,她也是當天參加宴席的賓客之一,被診斷為急性腸胃炎。
隨后,包括佛岡、太平、廣州的親朋好友都向龍先生反映有上吐下瀉的癥狀。邱女士一家四口參加了龍先生的宴席。當天晚上,她一家四口都上吐下瀉。邱女士稱,其女是最早出現不適的,從晚上9時就開始吐了。
部門責令涉事酒店整改
龍先生懷疑是酒店的食品出現了問題。他致電大酒店了解情況。酒店方面表示,這是季節性引起的腸胃炎。
涉事酒店的一名負責人向媒體表示:“酒店的食物沒有問題。18日那天吃的,他過了幾天才打電話來投訴,中間間隔了那么多餐,難以證實吃了什么引起那些人不適的。”
據悉, 食藥監局工作人員已對相關大酒店的倉庫、廚房、熟食間等場所進行了檢查。然而這家大酒店并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對食物進行留樣。對此,食藥監部門已責令該大酒店進行整改,并對事件做進一步的調查。
食品留樣不完善
予以警告或處罰
據業內人士介紹,國家《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規范》等法規均對餐飲行業的食品留樣制度作出了明確規定,其中包括婚喪嫁娶及各類集體聚餐等宴會,超過100人規模的,應對食品進行留樣。留樣樣品采集完成后應及時存放在5℃的冷藏條件下,并保存48個小時以上。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餐飲企業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衛生監督機構進行調查處理工作。對于食品留樣制度不完善的行為,可按照《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予以警告處理;如果發生細菌性食物中毒事故,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不過,一些餐飲行業經營者認為食品留樣制度加大了經營的成本壓力。比如,餐飲服務提供者供應的各類食品均要分別留樣。大型宴席從熟食、炒菜到點心、水果,一般都不少于20個品種,其留樣的工作量和食品量很大。如此下來,一桌菜的留樣成本很高,無形中會增加約20%的成本。
對此,有消費者認為,健全食品留樣制度首先是企業對自身品牌的一種自我保護,其次也是對消費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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