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7日專電(記者姜琳)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司長郭松日前表示,2016年,外匯局將協調推進資本市場開放,改革合格境內和境外機構投資者(QDII和QFII)制度。
“在資本項目開放方面,2016年將進一步研究自貿區開展限額內可兌換改革試點的相關工作。”郭松說,外匯局將繼續深化外債宏觀審慎管理試點,擇機開展全口徑外債宏觀審慎管理改革;研究推動統一本外幣跨境擔保管理政策,適度放開境內機構對外轉讓債權類金融資產等改革政策;進一步規范非銀行金融機構管理等。
據郭松介紹,最新評估顯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資本與金融項目管制的40個子項中,我國已有37個子項達到了部分可兌換及以上水平,比率達92.5%,較2015年年初提高了5個百分點。目前僅剩3項不可兌換子項目,主要集中在境內資本市場一級發行交易環節,如非居民境內發行股票、貨幣市場工具和衍生品業務。
郭松說,進一步完善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體系,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是2016年資本項目外匯管理的重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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