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28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錕 通訊員 林娟 余華娟)福清80歲的林某怎么也沒想到,雇來的保姆,第二天竟將他殺害了。2015年底,這起令人驚駭的事件發生在福清市三山鎮,日前肇事的保姆馮某被福清市檢察院批捕。
老人不滿意保姆拿20元讓她走
2015年,林大爺80歲,老伴已經過世,兒女又不在身邊,年紀一大,生活起居總有些不便,就想請個保姆。當年11月11日,經朋友介紹,林大爺請了58歲的長樂女子馮某,來自己家做保姆。
相處了一天后,林大爺對馮某不滿意,次日早上,就拿了20元給保姆當路費,讓她離開。馮某認為錢太少,沒有收下,并心生不滿。當林大爺拄著拐杖從二樓房間準備下樓時,馮某故意碰撞,結果林大爺從樓梯滾了下去,摔在二樓至一樓樓梯的拐彎處,頭部受傷流血。馮某心生愧疚,趕緊跑進房間,抱了一床被子跑下樓梯,給林某墊上,并幫忙止血。
事情至此,似乎只是個小摩擦。誰知,當天下午4點多,鄰居來串門,發現林大爺已經死亡,保姆則不知去向。經法醫尸檢初步認定,林某系被鈍器擊打頭、面部,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我把老頭打了,覺得自己已經是壞人”
這段時間到底發生了什么?原來,林大爺摔下樓梯后,不愿接受保姆馮某的救助,還用拐杖打她,馮某就伸手搶拐杖。
在搶奪過程中,林大爺用手掐馮某的手臂,徹底把她惹怒了。馮某搶過拐杖后,朝著林大爺的頭打了兩下。隨后,馮某又到二樓撿了一塊磚頭,繼續對著林大爺的頭猛砸,林大爺癱倒在血泊中。保姆馮某到案后供述,“當時覺得我把老頭子打了,自己已經是壞人,一時氣憤就想打死這個老頭。”
殺人后,馮某并沒有直接逃跑,而是對林大爺進行搜身,拿走老人身上的400多元錢。接著,馮某將滿是鮮血的被子放回原處,又拿走林某放在房間衣櫥中的2600元。處理完這些,馮某將身上穿的衣服、褲子、鞋子都換下,在回長樂途中,丟到海口鎮一處干涸的水渠處。
事發第二天,保姆馮某被警方抓獲。
提醒:到正規機構雇保姆
“后來調查發現,嫌疑人保姆馮某,2005年就因搶劫罪被長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檢察官說。
檢察官提醒,隨著經濟條件的改善,很多人愿意花錢雇保姆照顧家中幼兒或年邁老人。但是為貪圖方便,特別是在農村地區,很少人會去正規的家政服務機構雇請保姆,而是看著合適就行,甚至不問底細,這無疑給家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埋下了隱患。
這個案件敲響了一記警鐘,如何避免“引狼入室”十分重要。1.雇請保姆務必要到注冊登記的家政公司雇請;2.要查驗保姆的身份證件;3.雇主平時應妥善處理好與保姆之間的關系,做到相互尊重、善待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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