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唐李晗 編輯 吳潔)劉某利用PP租車平臺租奧迪A6抵押,今天上午,涉嫌詐騙罪的劉某在海淀法院受審。在法庭上,劉某認罪。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11月26日,劉某伙同他人,在海淀區安寧莊西三條宜品上層小區門口,通過網絡租賃平臺,以租車為由騙取受害人張先生的奧迪牌A6L型轎車一輛,后將該車抵押給他人。經鑒定,涉案車輛價值近26萬元。目前涉案車輛已經在起獲后發還給受害人張先生。
43歲的劉某是黑龍江人,初中文化,無業。(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
上午10時許,身材微胖的劉某被帶上法庭。對于檢方指控,劉某低頭表示認罪。
據劉某此前供述,是一個叫趙龍(化名)的人聯系他,讓他與租車公司簽訂租車合同租車。隨后,趙龍帶他見了奧迪車主張先生,查驗過劉某本人的身份證和駕駛本后,張先生將車租給了他。此后,奧迪車被趙龍抵押,給了他2萬元好處。
據張先生稱,他2014年通過手機APP將車出租,雙方約定租期為11天,租金5000元。租期到后,他沒收回自己的車,劉某等人的手機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車上的GPS信號也收不到了。他向租車公司反應后,一起報警。之后,張先生接到來自某抵押公司的電話,詢問他的車是否要抵押。
在法庭上,劉某沒對自己的罪行進行太多辯解,“當時我沒有考慮那么多,我認罪。”
截至記者發稿,此案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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