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12分鐘內,手機竟然跑掉了2000多兆流量,北京的張先生至今搞不清自己在連接了WiFi的前提下,2000多兆流量是如何跑掉的。19日,中國移動北京有限公司回應稱,經過核查,客戶張先生的數據流量計費準確無誤,且該號碼訪問并重復下載某段較大視頻24次。
目前,因遲遲得不到移動方面的合理解釋,張先生一紙訴狀,將移動告上法庭。近日,東城法院已經立案。
事件:9分鐘用100元流量
經求證,用戶張先生為北京律師張新年。他稱,去年7月22日凌晨,他準備睡覺,誰料放在桌上的手機響個不停,接連收到多條短信。打開短信一看,張先生頓時發蒙。
張先生稱,當時共收到5條短信,接收時間均是7月22日0時12分,第一條是“截至7月22日0時03分,本月已使用移動數據2024兆,套餐內流量剩余0.00兆”,第二條是“截至7月22日0時04分,本月已使用移動數據2206.99兆,超出套餐外流量費用達5元”,第三條是“截至7月22日0時04分,本月已使用移動數據2259.51兆,超出套餐外流量費用達30元”,第四條是“截至7月22日0時12分,本月已使用移動數據2574.60兆,超出套餐外流量費用達100元”,還有一條是提示其購買流量加油包的短信。
張先生稱,7月21日當天上午他還曾查詢過套餐流量,顯示剩余611兆,怎么一天能跑掉這么多流量。“按照短信提示的算法,從22日0時03分到12分,9分鐘內我就用了100元流量,可是這期間我一直在洗澡,壓根沒動手機呀。”
就在張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時,1分鐘后,他的手機再次接到一條短信,內容是“截至7月22日0時09分,套餐外流量費用已達500元”。“前一條顯示截至0時12分,我的流量費用超額100元,這一條又顯示截至0時09分,超額了500元,這些數字都是怎么算出來的呀?后面還越用越少了?”
為查個究竟,張先生立刻撥打1008611查詢,隨后收到兩條短信,一條是“截至7月22日0時00分,套餐內流量剩余0.0兆,剩余語音52分鐘,賬戶余額8.76元”,另一條是“截至7月22日0時17分,本月已使用數據流量4620.85兆,其中套餐外流量1991.79兆,已產生套餐外流量費用500元”。
細心的張先生立即發現問題,“根據最后一條短信的數據,4620.85減去1991.79,我套餐內流量大約是2600兆,但前面短信已顯示,我的流量剛過2000兆,就開始收取超額費。這不是自相矛盾嗎?我的500多兆流量去哪兒了?”
張先生就此致電中國移動客服,但始終未得到其滿意回復。兩個月后,張先生發現手機號被銷號。
中移動:數據流量計費準確無誤
19日下午,中國移動北京有限公司回應稱,張先生手機號碼數據流量計費準確無誤。工作人員稱,核查發現2015年7月22日00:00:30至00:12:58間,該號碼訪問并重復下載某段較大視頻,該視頻大小為242M,消耗流量2489MB。且據日志統計分析,客戶共重復下載同一視頻達24次。
至于流量提醒短信問題,工作人員稱,由于計費系統工作模式,每天凌晨0:00-0:10為備份時間,此期間不處理話單。備份結束后,開始同時處理前面累積的話單和實時話單,因此,提醒短信出現時間差。
套餐內流量未用盡就開始額外扣費一事,工作人員解釋稱,客戶訂購的是4G校園套餐,其中包含500M的寒暑假國內流量,只在寒假和暑假四個月期間使用。由于短期促銷產品靈活推出,所以系統發送提醒短信時,不包含此類產品;如客戶主動發短信查詢流量,會包含在回復短信內容中。
至于銷號,工作人員則表示,根據正常處理程序,欠費達到90天,系統就會對該手機號進行銷號。
當事人:接近套餐限量前應先通知
張先生稱,自己從未下載過視頻,并且認為,工業和信息化部曾規定:“對電信用戶套餐內語音通信、短信、多媒體信息和互聯網上網服務,實際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電信業務經營者應通過短信、語音、頁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戶本計費周期內該業務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實際使用量達到套餐限量,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及時通知用戶,并告知用戶超出套餐外繼續使用該業務的收費標準和收費查詢方式。”故移動發送的短信提醒應在實際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而非超過套餐后。
近日,他一紙訴狀,將移動告上法庭。目前,北京市東城法院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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