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氣歌手搶劫5千被判5年 曾因尋釁滋事被勞動教養一年
遼寧籍歌手王某,在三里屯高檔居民區地下車庫內搶劫了一名女子5000元,今天上午,《法制晚報》記者獲悉,其曾因犯罪屢次獲刑,系累犯,朝陽法院一審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從重判處王某有期徒刑5年。據記者了解,涉案男子王某正是北京鼎龍盛世文化傳媒公司的簽約歌手王磊。
檢方指控在地下車庫作案 持酒瓶搶劫單身女
2013年12月15日晚上6時許,現年33歲的男子王某,在本市朝陽區三里屯富力愛丁堡C座地下二層停車場電梯間內,持碎酒瓶從一名38歲的女子身上搶走5000元。
涉案地監控錄像顯示,在當晚6時36分和6時38分兩個時間段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該人當日晚上在地下車庫閑逛,晚上7時許,步行從愛丁堡小區地下車庫南側出口離開小區。
之后偵查員沿途查找周圍的監控錄像,發現該人走出愛丁堡小區南門后,沿白家莊路向西行走,后走進了一家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