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晚深度即時(稿件統(tǒng)籌:朱順忠 深度記者 王選輝)昨日下午,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閉幕。法晚(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記者從大會了解到,2015年備受關注的陳夏影案被寫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福建高院院長馬新嵐在報告中評價,“依法再審黃興、林立峰、陳夏影綁架案,實現(xiàn)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tǒng)一。”
1996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發(fā)生一起綁架案。經(jīng)公安機關偵查,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及提起公訴,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998年、2000年、2002年三次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興、林立峰、陳夏影構成綁架罪。經(jīng)兩次發(fā)回重審后,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06年11月25日作出終審裁定,維持福州中院判決:黃興、林立峰判處死緩,陳夏影無期徒刑。
法院判決后,三被告人及家屬多年申訴。林立峰于2008年在獄中病逝,黃興、陳夏影不斷申訴。去年5月29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判決,依法宣告黃興、林立峰、陳夏影不構成綁架罪。
去年9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黃興等人再審無罪賠償案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分別賠償黃興、陳夏影和林立峰父母分別186萬、129萬、221萬元,并依法為黃興、林立峰、陳夏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馬新嵐在福建高院的工作報告表示,加強審判監(jiān)督指導,完善二審、再審工作機制,加強審級監(jiān)督,完善防范冤假錯案機制。近兩年,福建法院已糾正念斌案、陳夏影案、黃政耀案等多起重大冤假錯案。馬新嵐透露,去年福建全省法院宣告30名被告人無罪。
對于2016年主要任務,馬新嵐表示,要堅持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批權,嚴格規(guī)范司法行為,堅決防范冤假錯案,加強審級監(jiān)督、案例指導和審判管理,統(tǒng)一司法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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