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15日訊
摩恩電氣(002451)1月15日晚間披露,因違法減持,公司實際控制人問澤鴻被證監(jiān)會給予警告,并處于罰款870萬元。
證監(jiān)會指出,2014年4月25日至2015年6月5日期間,問澤鴻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摩恩電氣公司股份2900萬股,占摩恩電氣總股本的6.60%,其中2015年6月2日,問澤鴻減持摩恩電氣400萬股后,其累計減持摩恩電氣的股份數量即已超過該公司總股本的5%,但問澤鴻未及時通知摩恩電氣公司,隨后繼續(xù)減持摩恩電氣304萬股,違法減持交易金額累計7350.72萬元,6月5日,問澤鴻違法減持摩恩電氣400萬股,違法減持交易金額為9928萬元。綜上,問澤鴻6月2日、5日合計違法減持摩恩電氣704萬股,占該公司總股本的1.6%,合計違法減持金額1.73億元。
在去年證監(jiān)會發(fā)布《關于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的通知》后,問澤鴻及其一致行動人問澤鑫通過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員工持股計劃等方式增持“摩恩電氣”3,522,488.51 股。
綜合以上情況,證監(jiān)會決定責令問澤鴻改正違法行為,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 3 日內對超比例減持情況進行報告和公告。對問澤鴻超比例減持未及時披露及在限制轉讓期限內減持“摩恩電氣”股份的轉讓行為予以警告。對問澤鴻超比例減持未及時披露行為處以 40 萬元罰款,對問澤鴻在限制轉讓期限內的減持行為處以 830 萬元罰款,合計罰款 870 萬元。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問澤鴻表示接受中國證監(jiān)會的行政處罰,不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并將積極配合執(zhí)行本次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