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高速交警將移動測速儀放在高速公路邊測速,駕車路過的安溪男子白某一氣之下將測速儀扔到高速公路橋下。近日,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白某被安溪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年底的一天,泉州高速交警支隊五大隊民警將一個約40厘米寬、30厘米高的高清移動測速儀放在福詔高速公路安溪龍門溪瑤大橋段的公路邊測速。當日下午5時許,執法交警發現,這個移動測速儀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停止向后臺傳送測速信息和數據。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放在路邊的測速儀竟然沒了蹤影。民警經過一番尋找,終于在20多米深的溪瑤大橋下找到了摔得支離破碎的移動測速儀。
民警當即調取了監控記錄發現,事發當日下午5時許,一輛從廈門方向開來的小貨車行駛至離事發現場不遠處的地方停下,一名男子從駕駛座下車后,邊將上衣蒙住臉部,邊走向移動測速儀。他走到測速儀旁觀察到四周無人后,抱起測速儀扔到大橋下,隨后駕車逃離現場。
民警很快查明小貨車的車主為安溪縣龍門鎮人白某,并將此案移交安溪縣公安局龍門派出所進一步調查。龍門派出所通知白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白某案發后便不見蹤影,派出所通過當地村委會及白某的家屬動員白某主動歸案。前日,白某到龍門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實交代作案經過。他因此需要賠償5萬多元,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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