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通報,2015年12月31日22點30分,受害人卓先生向三亞市大東海派出所報案稱,當天22點他被一名通過微信認識的女子約到位于榆亞路一家咖啡店喝酒,被該女子誘騙進行高額消費。接到報案后,大東海派出所民警將涉案人員傳喚至派出所調查,三亞旅游警察支隊接到大東海派出所通報后立即介入調查。
經調查,2015年12月31日22時許,受害人卓先生與一名“酒托女”在該咖啡店喝酒時,另一名“酒托女”徐某隨后加入酒局,并騙取卓先生消費2000余元。2015年12月31日22點30分,受害人李先生被“酒托女”程某以同樣的方式騙至該咖啡店,共消費2100元。
該咖啡店老板王某供認,咖啡店里的所謂高檔紅酒實際是通過廉價紅酒兌冰紅茶冒充,并以高價銷售給客人,咖啡店的經營模式是通過“酒托女”引誘男子進行高消費。
三亞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隊負責人朱海亮介紹,目前違法嫌疑人王某、徐某、程某均供認了違法事實。旅游警察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上述3人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三亞市旅游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該起“酒托案”,待旅游警察支隊、工商部門查處結果出爐后,將根據三亞市旅游市場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給予舉報人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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