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1月3日專電(記者孟含琪)吉林省日前出臺《關于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以及高校實行彈性學制等。
該意見提出,為創業者提供廠房、設備等標準化設施,配套金融、人力資源、信息網絡、營銷策劃、投資咨詢等專業化服務;對有關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在本省轉化所獲凈收益,或成果形成股權、股權收益的,以不低于70%的比例獎勵給成果完成人(團隊)和為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人員,獎勵比例上不封頂。
為了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
意見明確提出,鼓勵在校大學生創業,支持有條件的學校實行彈性學制,放寬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和保留學籍休學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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