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了解,2015年8月的一天,西安市一家公司的財務人員項某收到一條微信好友申請,對方聲稱是公司老板“陳總”,項某沒有多想便添加了對方微信號。第二天上午,項某上班時接到“陳總”微信發(fā)來的信息,對方簡單詢問了公司近況以及近期公司賬戶情況后,便以剛談成一筆生意需要立即給合作方打款為名,給項某發(fā)來一個銀行賬戶,要求其盡快往賬戶中匯入78萬元現(xiàn)金。項某按照指示將相應款項匯出后,回到公司才意識到上當受騙。
警方接到報警后,立即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查。警方分析該案件屬于典型的對公詐騙,利用微信平臺進行作案,涉及金額巨大,性質惡劣。嫌疑人作案分工明確,78萬元的巨款在匯款后3小時內被全部轉走。通過調取銀行監(jiān)控錄像,西安警方很快將涉案的兩名嫌疑人抓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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