咥一碗牛羊肉泡饃來一份糖蒜、吃酸菜炒米配上酸梅湯……看完西安80后女插畫師田丹畫的這組手繪西安美食,很多人第一反應就是餓了。最近她意外發現,自己2013年畫的這套手繪西安美食竟出現在地鐵廣告牌上……
燈箱廣告圖片像自己作品
80后插畫師田丹雖然不是美術專業出身,但學歷史的她酷愛畫畫。2013年,她在個人認證微博“畫畫的桃金娘”上陸續曬出自己畫的手繪西安美食,有八寶玫瑰鏡糕、酸菜炒米、葫蘆雞等20多種西安美食,被網友們稱為“最文藝的吃貨”。之后,田丹授權一家網站刊發過這套作品,她還接受過本地多家媒體的采訪。
今年10月26日,田丹坐地鐵2號線時,發現城運公園站C口一處燈箱廣告,主題為“西安味蕾”的手繪圖片很眼熟,和自己以前畫的“手繪西安美食”很像,右上角印著大象廣告。
昨日,田丹對華商報記者說,“開始覺得挺高興的,能讓大家看看我畫的西安美食,可是再看卻發現沒有我的署名。而且圖片有點虛,不清晰。第二天我就打電話給大象廣告公司,我說我是原作者,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說圖片是在網上搜的,不清楚情況。之后我再打過去就掛掉電話。本來我還想著如果他們說因為當時找不到原作者沒法署名,好好協商的話我可以提供原圖,換掉不清晰的圖片。可是原作者都主動聯系了,他們卻是這樣的態度。”
另一畫家畫作也被“盜用”
無奈之下,11月2日,田丹在自己微博求助。為了解有多少畫作被“盜用”,3日,田丹花了一天時間用腳丈量西安地鐵2號線,20個站所有出口全部走了一遍,最終發現有5個站的8個燈箱廣告用了她“手繪西安美食”系列中的“肉丸糊辣湯”、“biangbiang面”、“玫瑰鏡糕”、“葫蘆雞”四幅作品。
取證時她還發現,在地鐵2號線三爻站的一處燈箱廣告上,有一幅羊肉泡饃也有點面熟。3日晚,田丹反復對比,認為“羊肉泡饃”疑似是西安美院女畫家張軍的手繪作品。
4日,華商報記者聯系上張軍本人,她告訴記者,“看了田丹老師發來的照片,我也做了對比,基本可以確認是我的作品。這幅手繪羊肉泡饃是習大大招待連戰吃羊肉泡饃后,我創作的,授權本地一家網絡媒體發表過。”
帶著原始手稿上門協商
昨日上午10時30分,田丹拿著原始手稿來到地鐵2號線安遠門站A口一處燈箱廣告前做對比。廣告上的“肉丸糊辣湯”、“葫蘆雞”、“玫瑰鏡糕”與田丹畫作手稿相似度很高,唯一的區別是,廣告圖片顏色偏紅一些。田丹說,“可能是對畫作顏色進行了調整,但葫蘆雞是焦黃色的,調成紅色就成燒雞了”。
11時30分,田丹又帶著手稿來到鳳城五路賽高街區B座22樓的大象廣告公司,玻璃門緊鎖,前臺工作人員聽明來意后說所有領導都不在。華商報記者只好在門外撥打公司電話,撥到第二次終于有人接聽,接電話男子說領導不在,他不了解此事。
田丹和記者在門外站了近半個小時,最后只好離開。走之前,她敲玻璃門,對著門里喊話:“你們可以說不知道作者是誰,可是原作者上門來了,你們就是這樣的態度嗎?”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撥通了廣告牌上的手機號,一名工作人員稱,她在忙,不清楚此事,就掛斷了電話。據了解,大象廣告西安分公司獨家代理西安地鐵2號線燈箱廣告。記者還曾與西安地鐵公司聯系,相關工作人員稱已經第一時間與大象廣告公司聯系,做了督促。但截至昨晚9時,大象廣告公司既沒有和當事人聯系,也沒有和記者聯系。
兩位女畫家表示,下一步將通過法律途徑聯合維權。
>>律師說法
畫家要證明自己是作品原創者
兩位畫家稱廣告公司使用自己作品未署名也未授權,廣告公司又避而不見。
對此,陜西尚文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麗萍說,首先,畫家要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是此作品的原創者、著作權人。著作權從作者發表之日起就有了權益,即使沒有做著作權登記(指著作權有關當事人依照法律的規定,向登記機關申請,將作品及其權利刊登載于登記簿的行為),也可以找其他證據來證明自己是作品原創者。如果證明廣告上的圖片確系原創者的作品,廣告公司的行為構成侵權。作為原創者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要求撤掉廣告,對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對著作權人予以賠償。其次,作為廣告公司,應該對其使用作品進行甄別和審查,是否原創設計、是否有作者授權。
如何保護作品的著作權?是否可以在發表作品時使用水印?對此,西安美院的張軍老師說,水印可以用軟件去掉。
長期從事知識產權服務保護工作的業內人士毛先生認為,最好的辦法是及時登記著作權,申請“著作權登記證書”,一勞永逸。遇到糾紛,對方根本無法質疑和反駁,但是目前權利人大多保護意識不強,除非作品價值高,才會去做登記。在此案中,原始手稿、公開發表的微博(證明發表時間比廣告時間早)、媒體報道,都可以證明作品歸屬。
律師建議兩位畫家可以向西安市知識產權局投訴舉報,請求裁定解決。同時也可以向廣告公司發律師函,或直接向法院起訴,走法律途徑來維權。 華商報記者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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