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安徽省紀委獲悉,淮北市烈山社區原黨委書記劉某某“小官巨貪”,涉案金額超1.5億元。目前,劉某某被開除黨籍,連同其親屬和有關公職人員共計19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996年至2014年,劉某某擔任淮北市烈山區烈山鎮烈山社區(烈山村)黨委副書記、書記以及村辦集體企業負責人等職務期間,伙同親屬及有關公職人員大肆侵吞村(居)集體資產,涉案金額超過1.5億元。
安徽省紀委通報稱,這起典型的“小官巨貪”案件涉案金額巨大,涉案人員眾多,且持續時間如此之長,充分暴露了烈山區和烈山鎮黨委、紀委落實“兩個責任”方面存在的嚴重問題,特別是淮北市烈山區委原副書記陳振江、烈山鎮原黨委書記任啟飛,對劉某某包庇袒護,收受賄賂,謀取私利,均被立案調查,予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此外,烈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陸健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烈山鎮黨委副書記(時任紀委書記)許彪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烈山區委、區紀委主要負責同志實施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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