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晚,沙坪壩區,當事司機在現場向110民警演示如何踢壞欄桿 F11
當事保安在現場查看被踢壞的欄桿 F11
記者 于洋
18號晚上,沙區土灣某小區發生一起停車糾紛,一名業主因為沒有繳停車費,保安拒絕他開車進小區,業主一怒之下,飛起一腳,踢爛了電動門閘的欄桿,需要賠償2300元。民警問這名男子時,該男子稱,沒想過這是什么行為。
“兩腳就踢成這個樣子了”
沙區110快速接處警隊民警劉強介紹,當天晚上7點過,民警接到土灣某小區物管報警稱,一名業主不愿繳停車費,還踢壞了門閘欄桿。隨后,110民警來到事發小區門口看到,一輛白色小車停在小區車輛入口處,門閘欄桿已被踢壞。
小區當事保安——一名60多歲的男子先給民警介紹情況,他指著白色轎車告訴民警:“這個業主沒有繳停車費和物管費,我問他啷個不繳,他就喊我起桿,說他要進去。我說:你要給我解釋(為什么不繳費)!他沒有解釋,下車走過去,兩腳就踢成那個樣子了!”
民警上前看到,車閘欄桿被踢彎,一端掉在地上,還有碎片,控制箱也有損壞。
“涉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
“駕駛員在哪里?”民警問。當事保安指著門閘處一名20多歲的青年男子說,那就是司機。
民警將當事司機叫到跟前,當事司機是這樣說的:“我要進去,他攔住,不準我進!我說為什么不準我進,他說我沒有繳費,我說哪個規定的要繳費,物管就說,反正不準進。我要求了幾次,他都不準我進。我就把那個推壞了,推成那個樣子了。”
民警問:“小伙子,你覺得你這是什么行為?”男子回答說:“我還沒有仔細想過!”民警告訴他:“你這是故意損壞公私財物,輕的,可以治安處罰,重的,達到一定標準,要追究刑事責任!”聽到這里,男子笑了笑:“可能有這個概念嘛!聽說過的!”
隨后,民警還將當事司機叫到損壞的欄桿前,叫他演示一下如何踢壞的。司機揚起右腳,比劃出往前踢的樣子說:“我用腳推的!”
當事車主認為停車收費不合理
不過,男子辯解稱:“我認為他收費不合理!”民警告訴他:“你認為不合理,可以向社區、街道和有關部門投訴反映,但不能采取違法手段!”
一名業委會成員看到了糾紛一幕,他向民警解釋了小區為什么收費。他稱,這是一個老小區,里面很窄,沒有收費前,很多其他小區的車輛都進來停起,最多時里面停了80多輛車,連消防通道都堵了,十分混亂,沒有管理,導致了本小區有些業主無法停車。后來,為了方便管理,規范停車,業委會征求了小區業主意見,貼了通知,并向社區和街道作了匯報,于今年九十月份,才開始向進場停車的業主收費。為做到公平起見,有些兩三個車的業主,原則上只允許停進來一輛車。
不過,針對業委會這名成員的說法,當事司機及其妻子卻反駁稱,沒有人向他們征求過意見,他們也沒有去開過會。
隨后,經過民警批評教育,當事司機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不對。民警將當事雙方帶往土灣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處理。昨天,處警民警告訴記者,因為維修車閘需要2300元費用,金額不大,經過派出所民警警告教育,當事司機答應和物管方協商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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