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訊
雪峰科技 (603227)12月18日晚間公告,公司于12月18日接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另外,雪峰科技同日公告對上交所問詢函的回復,表示公司因關聯方雪峰控股銀行貸款未及時到位,公司以提供短期周轉資金為由,2015年度與雪峰控股發生多筆資金往來,期間關聯方資金往來余額最高達到2.63億。截止12月9日,上述資金已全部收回,同時雪峰控股向公司支付利息資金1010.7萬元。
就上交所追問是否已就此將進行信息披露,公司表示,在8月26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報告中,公司在關聯交易中已披露預付賬款-雪峰控股5300萬元。公司解釋,由于公司相關人員對關聯交易性質的認識不夠,對關聯方資金拆借的理解發生偏差,導致在辦理具體業務時未履行相應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