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一房產中介老板謊稱有建設局領導急于出手的保障性住房,不但可辦出三證,而且價格優惠,以收定金等形式詐騙1300余萬元。 澎湃資料圖
某政府部門的退休人員,自稱擁有領導急于出手的保障性住房獨家內部房源,不但可辦出三證,而且價格優惠。當有客戶表示出興趣后,他還能拿鑰匙帶客戶去看房。
這一切其實是個騙局。澎湃新聞18日從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對一起房產中介詐騙案進行了宣判,被告人李某因詐騙罪,被該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130萬元。
案發前,李某共利用騙局成功詐騙1300余萬元。除李某之外,另有兩名明知李某虛構房源詐騙,但依舊幫助其實施行騙的被告人也被作為共犯,被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半和9年,并分別處罰金30萬元和10萬元。
2013年7月前后,寧波慈溪房產網上出現了一些低價房源。雖然這些房子都是經濟適用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和拆遷安置房,但因價格比市價低出許多,吸引了大量購房者。
后經購房者了解,這些房源主要集中在當地1家名叫“金春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中介。該公司老板李某在當地有一定的“傳說性”——年輕時當兵受傷,腿部殘疾,曾在農林局擔任相關職務,提前退休后月退休金7000元,之后開了房產中介公司,由于人緣極佳,經常受當地官員的關照……
對于房源掛牌價格低的原因,李某向購房者解釋,相關房屋均是慈溪建設局領導委托他出售的,是內部房源,當時社會上都在盛傳要出臺房地產稅,很多手上有多套房源的人都急于出手。雖然房子屬于保障性住房,但只要愿意花錢,房屋三證均可辦出。
當時恰逢當地主抓保障性住宅項目,當地媒體還對此作過專題報道,對取得保障性住宅的條件進行了詳細梳理。
為增加騙局的真實性,李某還拿出一些放在中介公司出租及出售的普通房屋,假稱為內部房源,帶消費者實地看房。而在實地看房期間,李某還會拿出很多成功購買房子的客戶合同,吹噓自己的關系很硬,是跟建設局領導合作的。
實地看過房,還有簽好的合同佐證,不少人都把定金交了。法院查明,2013年8月是金春中介簽單最頻繁的一個月,幾乎每天都有人交定金。從2013年4月到2014年3月,共有80多名購房者向金春中介交了1300多萬元的定金、手續費、信息費等。
其間,李某還向當地另外兩家房產中介的負責人和員工以及買過房的人許諾,介紹一個客人成功簽單,他支付2000-20000元不等的報酬,因此購房者源源不斷。
騙局到底是騙局。李某所謂的保障房購房合同一單都沒有真正成交過。最先簽下合同的購房者發現李某不能交房,但李某爽快同意退還定金并支付少量違約金,甚至表示還可以繼續給他們介紹新的房源,多數購房者選擇了息事寧人。
這也是李某騙局持續這么久沒被戳穿的原因。最終,李某騙來的1300多萬元,大部分被他用于償付到期無法交房的定金、違約金,以及支付介紹費、中介費,并用于個人開銷。
至2014年3月,越來越多的購房者沒能拿到房子,也沒能退回定金,購房者報案,李某因此案發。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房源是假的,連李某的身份背景也同樣是偽造的,李某并非農林局的退休干部,也根本不認識所謂的建設局領導。該案案發前,李某曾兩度因詐騙罪入獄,2008年才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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