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濟南私家車司機陳超因使用專車軟件送客,被執法人員認定為非法運營,罰款兩萬元。50天后,陳超對此處罰不服,將開出罰單的濟南客管中心起訴至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3月18日,該院正式立案受理了這起首例因提供專車服務受到行政處罰的案件,被稱“專車第一案”而備受關注。
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4月15日開庭審理此案。原告陳超認為,被告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中心沒有行政執法權,在法律上不具備對自己作出的行政處罰資格,存在執法程序違法,適用法律錯誤等諸多情形。
被告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中心則認為,原告存在事實上的拉客經營行為,而且車輛和駕駛人都沒有取得相應的客運資格證,屬于違法營運,請求法庭維持原行政處罰。
開庭當日,法院表示將在庭后組成合議庭進行合議,定期宣判。隨后該案于6月份和9月份前后兩次申請延期宣判。
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17日通過官方微博通報稱,本院審理的原告陳超訴被告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客運管理行政處罰一案,因案件涉及相關法律適用問題,需送請有關機關作出解釋,本案已經上級法院批準延長審限。感謝媒體朋友及社會各界的關注。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