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投訴舉報線索,經國家旅游局督辦,北京、四川旅游主管部門近日查處了兩起擾亂旅游市場秩序典型案件。國家旅游局15日通報這兩起案件。
今年10月2日,四川省成都天府國際旅行社組團赴峨眉山、樂山旅游,委托樂山市陽光假日國際旅行社負責接待。樂山市陽光假日國際旅行社委派導游潘某某提供帶團服務。行程中潘某某誘導游客購物,并獲得購物回扣。調查中還發現四川省成都天府國際旅行社存在合同簽訂不完善、服務網點超范圍經營等問題。
樂山市旅游委給予樂山市陽光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責令改正、停業整頓三個月、處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給予該社部門負責人馬某某責令改正、處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給予導游潘某某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2萬元罰款、暫扣導游證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成都市旅游局給予四川省成都天府國際旅行社沒收違法所得、處1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處罰結果列入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記錄,并轉入旅游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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