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晚深度即時 (稿件統籌 朱順忠 深度記者 李明德 實習記者 張明明)昨日下午,法制晚報(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從河南省交通廳獲悉,針對今年11月26日,法晚刊發題為“河南一交通局用作廢票據對車主重罰, 官方:執法者行為違法,會嚴肅處理”一文,引起河南省交通廳高度重視,報道刊發第二天,河南省交通廳立即責成有關單位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
據河南省漯河市順安運輸有限公司車主高先生反映,今年10月28日上午,他的兩輛車在途徑河南省許昌市襄城縣南七里店附近被襄城縣交通局下屬的公路運輸管理所查獲。隨后兩輛車被襄城縣公路運輸管理所以“擅自改裝取得營運證的車輛”,襄城縣路政管理所又以“超限運輸”、襄城縣公路管理局這幾個單位分別罰款一萬元。并且所開的票據還是2013年的,加上車量被扣11天,各種罰款、拖車費、停車費等共計交了43900元錢。因扣車及罰款沒有出具執法文書,致使車輛被罰款后,無法再進行行政復議。
對于使用2013年罰沒票據一事,許昌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管理處申紅在接受法制晚報(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采訪時表示,被罰貨車司機出示的票據,確實屬于作廢票據,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文件規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已經停止使用省轄市印制的財政票據,過期作廢票據由省轄市財政局按照《河南省財政票據管理暫行辦法》核定組織核消,現在仍然使用,是不允許的,用這樣票據進行罰款也是違法的。
昨日下午,法制晚報(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從河南省交通廳獲悉,法晚刊發此事第二天,河南省交通廳立即責成有關單位組成調查組核實。對于報道中所提“作廢票據”一事,河南省交通廳已要求許昌市交通運輸局進一步深入調查,查清事實、查明責任,并報屬地政府責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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