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左燕燕)11月16日,8歲女孩晨晨(化名)被母親張某遺棄在北京市大興區街頭,后被清源路派出所民警接走照顧,并送往老年醫院暫住。記者今日了解到,經民警反復教育,晨晨母親張某12月10日來到派出所接受調查。12月11日,張某將晨晨接回。
據張某介紹,由于11月16日,她和晨晨生父鄭某因孩子撫養費問題產生糾紛,一氣之下才將晨晨遺棄街頭。
“我看到電視說,孩子被好心人送到派出所,就沒有急著來接孩子。就是希望民警能找孩子父親,跟他說,哪怕每個月少給點錢。”張某稱,在民警多次工作,且與鄭某電話溝通后,希望能將孩子接走繼續撫養。
12月11日下午,張某將晨晨接走,稱將立刻帶孩子返回天津,繼續上學。臨行前,晨晨抱著民警們不愿離開。“近一個月時間的相處,孩子舍不得我們。”民警楊菁說,已經給晨晨留了聯系方式,可以隨時聯系。
據辦案民警崔林浩介紹,晨晨母親張某的遺棄行為未被認定為情節惡劣,且沒有造成嚴重后果,未構成涉嫌遺棄罪。張某事后到派出所配合民警調查并接走孩子繼續撫養,因此只對其做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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