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訊 12月7日,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將涉嫌故意傷害罪的小梅帶回派出所。去年10月份,小梅與丈夫發生矛盾后,持菜刀將丈夫砍傷。
2013年5月的一天,小軍和小梅通過網絡相識。兩人都有婚史,交往三個月后結婚了。
婚后的生活并不和諧,雙方總是因為一些家庭瑣事爭吵。2014年10月25日,兩人之間的一起沖突徹底毀了這段婚姻。
那天,小梅上了一天班,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后發現,小軍的姐姐和姐夫來串門。因為疲憊,她想著早些休息,便沒有給客人做飯。
小軍和客人只好出去吃飯。招待完客人,小軍醉醺醺回到家中,開始抱怨小梅沒有做飯。小梅認為丈夫無理取鬧,兩人吵了起來。吵著吵著,小軍突然揪住小梅的頭發開始毆打。
“我被惹怒了,跑到廚房拿起菜刀,在他前面亂砍,希望他不要再打我,等停下來的時候,我的手上全是血”。小梅說。
事發后,小軍的家人向城西公安分局興海路派出所報了案,傷情鑒定顯示,小軍左頭頸部、右下肢多處被刀砍傷,屬于輕傷二級。考慮到是夫妻關系,派出所民警出面調解,雙方表示各退一步,愿意互相諒解。
到了今年5月份,小軍和小梅因為感情不和離了婚。離婚后,小軍想起小梅將自己砍傷的事,想讓小梅賠償他的損失,但小梅拒絕賠償。8月24日,小軍再次到派出所報案。
12月7日上午,興海路派出所依法將小梅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目前,小梅已被取保候審,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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